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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彗星的吸血鬼 第一卷 第一章 落日升起

    1

    初夏潮湿的空气中,弥漫着闷闷的草木气味。

    奥斯卡.威尔斯将一座山丘上荒废百年的教堂当据点,在后方的狭小房间严阵以待。

    房里空无一物,就连桌椅也没有。稍微值钱的物品,早就已经被盗匪掠夺一空。奥斯卡将布浆纸铺开在地面,跪在地上振笔疾书。

    叛军两星期前自尼德兰的特塞尔岛出航,预估再过两三日就登陆英格兰。必须尽快完成全部的计算。大白天依然幽暗的室内,火光在烛台摇曳。奥斯卡眯起眼,啧了一声。

    ——数字对不上。

    事前的实验与在当地击出的炮弹,落地点有差异。是火药的关系吧,奥斯卡想。用了相同的火药,含水量也会影响性能发挥。应该是行军时的那场雨打湿了火药。

    「瑞克、瑞克。」

    往小小采光窗外唤道,就传来年轻农夫的回应:「什么事?」

    奥斯卡修正公式地问:「那边的状况如何?」

    「七十二分一人、六十六分两人……」

    「了解,打旗语就先练到这边,要搬大炮了。」

    「又要击发吗?炮弹数量有限啊。」

    「开战前要用掉七成,剩的也只是增加行李重量。」

    「把那些行李辛辛苦苦搬到这里来的人是我们耶。」

    「所以回程要让你们轻松点啊。」

    奥斯卡将笔夹在耳后,抓起几张布浆纸,吹熄烛火离房。短短的走廊尽头是礼拜堂。

    步入礼拜堂,通往户外的门开了。仿佛通报夏日已至的刺眼阳光流泄在地,一名男子从逆光中步出。

    男子头戴宽边费多拉帽,身材高挑,年纪约莫二十七、八。看起来还不到三十岁。他披着荷兰风斗篷,衣着复古,不过布料搭配十分时髦,饰品闪着金光。像是城市望族的打扮,若真是如此,他独自现身在多塞特这种荒郊野外就太奇怪了。

    奥斯卡停下脚步,男子便摘下帽子,单脚稍稍往后收、低头致意。举手投足的动作华丽,姿态优雅,加上是名肌肤白皙的美男子,就像莎剧舞台的演员。

    「打扰了,」他说,嗓音很年轻,「你们到底在这里做什么?简直像要打仗了。」

    「您说的没错,蒙茅斯公爵再过不久就要登陆莱姆里吉斯了。」

    近年英格兰深受王位继承问题所苦。

    先王查理二世身后留下众多庶子,唯独没有生下嫡子。先王亲自指名由弟弟詹姆士为继承人,但受到部分当权者反对,推举先王的庶子蒙茅斯公爵——更精确来说,他们主张先王与蒙茅斯公爵的母亲有过一段婚姻,既然如此蒙茅斯公爵就拥有正统的王位继承权。

    ——不过,有过婚姻关系应该是捏造的。

    奥斯卡这么想。

    总之,在王位继承权的争议中,情势逐渐往先王授意的詹姆士一方倒,最终蒙茅斯公爵流亡至尼德兰。不过今年二月,先王驾崩、詹姆士正式继位,蒙茅斯公爵决意举兵。

    戴着黑色费多拉帽的男子脸上浮现一抹不合时宜——换句话说,就是与战争这个话题完全搭不上边的爽朗笑容。

    「原来如此。那么,您站在哪一方?」

    「我当然是为国王而战。您该报上名来了吧?」

    「啊,抱歉。我叫阿兹.泰尔斯。我是伦敦的诗学者,为了增广见闻,四处旅行。」

    奥斯卡脸色一沉。

    ——阿兹.泰尔斯。

    这肯定是假名。自称诗学者也很可疑。最关键是他的谈吐,仿佛知道自己真正的身份。若非认为奥斯卡是指挥官,绝不会问出「您站在哪一方?」这种问题。

    服装彰显身份。但奥斯卡此刻的衣装,跟农民没有两样。奥斯卡直到八年前也真的是农民,要作贵族打扮总觉得不自在,始终不喜欢那样的穿着。

    「您知道我是谁吗?」

    奥斯卡这么问,男人——阿兹的视线将奥斯卡全身上下打量了一番。

    「您是托基男爵罗宾逊.威尔斯的公子,奥斯卡先生吧。」

    「为什么?」

    「外头的旗帜。对要前往英格兰南方的旅人而言,托基男爵的家纹无人不知。而且奥斯卡先生挺有名气。」

    贵族社会非常狭隘,总被说是「用钱买到爵位」的养父更是受到嫌恶。他心血来潮收养毫无血缘的孤儿奥斯卡做养子一事,也传出无凭无据的谣言。

    「再过几天就要开战了,您还是尽快动身吧。」

    奥斯卡说完,从阿兹身边走过,步出大门。

    离开礼拜堂,身材魁梧的农夫瑞克往阿兹的方向瞄了一眼。

    「那是什么人?」

    「不知道,说不定是间谍呢。」

    「蒙茅斯公爵派来的?」

    「辉格党现在还在推举他继位,想来敌人多的是。」

    「要抓住他吗?」

    「不用这么麻烦。」

    再说,我方的情报外流,也包含在奥斯卡的策略当中。

    ——当务之急是提升大炮的精准度。

    得要专心处理这件事,不然这场战役是没有胜算的。

    无论他真的是旅人,抑或是敌军的间谍,阿兹.泰尔斯应该很快就会离开。奥斯卡这么想。然而出乎意料。

    奥斯卡率领的,并不是精于作战的士兵,而是由农民和渔夫集结而成、约百人的志愿兵。加上奥斯卡这个领导者的人格特质,这支小队总带着闲散的田园气息。

    理所当然赖在野营地的阿兹.泰尔斯,当晚就收服了人心。找到索然无味的军粮,就不知从哪变出香料作成美味的料理;在围着营火、交换不安话语的人们面前,展现那仿佛歌剧演员般深具穿透力的歌声;啜饮点小酒,就将伦敦贵族的八卦丑闻当成笑谈说给大家听。

    奥斯卡当然对他十分在意。

    「您打算在这里待到什么时候?」

    那晚,奥斯卡语带怒气地问道。在教堂后方的小房间里,阿兹拣拾散落一地、写满公式的纸张,一面回答:

    「如果可以,希望让我加入军队,直到战争结束。」

    「为什么?」

    「为君主而战是人民的义务吧?而且,我对你很感兴趣。」

    「这是什么意思?」

    昏暗空间里,蛾眉月的微光从小窗潜进。阿兹背向银月,视线落在布浆纸的公式。

    「你率领的人民作战能力低,但士气高昂。」

    「家父很受领民爱戴。」

    「是啊,七成人民都宣誓效忠托基男爵。剩下三成——年纪轻轻的三成,效忠你。」

    「是吗。」

    「你不叫人民送死,所以有为你赌命的价值。」

    「这是谁说的?」

    「是谁呢,不只一个人这么说。」

    奥斯卡吁了一口气。

    ——看来,这男的是诈欺师吧。

    他擅于掳获人心,知道对方想听的话语。虽无法信任,但思绪敏捷。而奥斯卡正想要一头聪明的良驹。

    「你知道十进位制吗?」

    听到他的问题,阿兹的视线投向他,微微侧过头。

    「那是广泛使用的数字系统。」

    「对,不过如果硬要说明呢?」

    「使用0到9的数字来表达所有数字的方式。9的下一个数字,用1和0并排书写来表达10。」

    「那么五进位制呢?」

    「这个词还真是陌生。」

    「4的下一个数字用1和0并排书写来表达。」

    「原来如此,然后呢?」

    「十进位制的7用五进位制来写的话,要怎么写?」

    「12。」

    好快,奥斯卡不禁脱口而出。

    阿兹的唇边泛起一抹高雅微笑。

    「跟罗马数字的构造很像,不算太难。」

    「那么五进位制的32写成十进位制呢?」

    这次,阿兹用一个呼吸的节拍沉吟一会,然后回答:

    「17。」

    「对,没有错。」

    「这是在做什么?」

    「是个测验。」

    奥斯卡悄悄下定决心。

    ——这打从一开始就是胜算微薄的赌局。

    既然如此,得胜的策略多一个是一个。就算他是间谍,也能用来将我方情报泄露敌军。

    奥斯卡浅浅一笑。

    「你通过测验了。我同意你加入军队,不会再用待客之道待你。现在起,要请你担任我军的中枢。」

    他伸出手说:「请多指教。」

    阿兹握住了他的手。

    「虽然我还不太懂,但会尽力满足您的期待。」

    他的肌肤十分冰冷,宛如月光。

    ——简直就像与恶魔握手一般。

    察觉这个可笑的预感与事实相去不远,是三天后的事了。

    日后的三天里,奥斯卡接到几个报告。

    蒙茅斯公爵率领的叛军约五百名。相对地,待奥斯卡与邻近贵族会合,国王军将有一千二百人。然而事先约定结盟的贵族们,无人守约。半数继续旁观情势,另一半投奔蒙茅斯公爵那方。

    受到孤立的奥斯卡,旗下的军队依然是百名农兵。

    此时蒙茅斯公爵的军队已经超过千人。

    2

    「最好撤退为上。」

    仰望着端坐在颓坏教堂屋顶的奥斯卡,伫立地面的阿兹如是说。

    但奥斯卡没回答。他将眼睛凑近自制的阳春望远镜,仔细观察敌军。阿兹继续说:

    「战力如此悬殊,就连汉尼拔都会弃战逃亡。」

    「谁?」

    「迦太基的名将。率领军队的军人,应该知道坎尼会战吧?」

    「不知道,都是没听过的名字。」

    阿兹误会两件事。第一:今天的战事,人数不是重点;第二:奥斯卡不是军人,只不过是个学生。

    「周边领主的背叛是意料之内,家父交代我要将此当前提拟定对策。」

    「意思是要你送死吗?」

    「这话对了一半。」

    不过,他可不打算死在这种地方。他凝视着望远镜框出的圆形视野中整排闪着光的长枪尖端。这是个好兆头,战列步兵派出的并不是上刺刀的枪兵,而是长枪兵,这种略嫌老派的作风意味着他们的装备并不充足。

    奥斯卡总算从望远镜移开视线,俯视阿兹。

    「你不逃吗?」

    「不,我就奉陪到最后。」

    「太好了。那就举旗吧。」

    为了传令,奥斯卡备了一二〇面手旗。旗子分五色,每一名旗手分配每种颜色各两面、共十面旗。也就是说,借由左右手举旗,就能够利用五进位制做出包含〇在内的两位数——共二十五种指示。

    敌军的阵形,横向比预期还要长。

    「通告全军。大炮配置于七号,仰角十二号。」

    接到奥斯卡的指示,阿兹举了三次旗。看了旗语,传令兵打了同样的旗,然后是看见旗语的下一个人——就这样依序传递。其中多少有些时间落差,就像波的动态。

    「接下来呢?」

    「静观其变。对方停下脚步了,至少再接近三百码,不然什么都不会开始。」

    回答阿兹的简短提问,奥斯卡振笔疾书。必须计算出我军及敌军双方阵形作用下的最终数值才行。

    「你为什么不亲自挥旗?」

    「我没有自信做得好。」

    举旗传令的机制,设计成机械式的动作。

    传令兵模仿阿兹打的旗就好,接到指令要移动大炮,只要将旗子的颜色对照手边的笔记或置换成大炮上的刻度就行了。就算「仰角十二」这个指令,有些大炮设定为三十五度、有的大炮则是设定为三十七度,炮兵也不需要理解这些详细的数字。

    唯一有负担的人是阿兹。他必须将奥斯卡的指示翻译为旗子的颜色。

    「我是个胆小鬼,一定在哪里出错。」

    看吧,现在颤抖到写下的数字线条歪歪扭扭。

    「你也怕死吗?」

    「应该。」

    「应该?」

    「我没办法想像自己的死亡,但我害怕杀人。」

    九岁的时候,母亲死了。那时起,死亡就让他无比恐惧。

    阿兹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吟唱似地,用不适合战场的温柔嗓音说道:

    「休息一下吧。交战还要再过一阵子才到来。」

    「你怎么知道?」

    「战场有死亡的气息。现在还没闻到那样的气息。」

    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并不是阿兹的话语,而是面对他的言词,奥斯卡不知为何自然就相信了。这份毫无根据的信赖,就连奥斯卡自己都无法理解。

    蒙茅斯公爵詹姆斯.斯科特,对用兵手腕很有自信。

    先王授予为数众多的庶子爵位与领地,确保他们生活无虞,但鲜少人尽到与地位相应的义务。蒙茅斯公爵正是鲜少人当中的一人。他以军人之姿数度上过战场,立下无数功绩。

    因此面对不到我军十分之一人数的敌军,他没有无谓的恐惧。我方的胜利已是囊中物,问题在于怎么赢。必须在初战就获得压倒性胜利,这一战的结果,将左右那些尚持保留态度的贵族及士绅动向。

    蒙茅斯公爵暂且按兵不动。他布下包围阵形,耐心等待敌军沉不住气。

    但对方毫无动静。敌方指挥官意外沉着,若非如此,就是丝毫没有决断力。

    高挂着的太阳,逐步降下高度。

    ——唯有弱者,才会期望夜战。

    只要开战,我方绝不会输,但日落后我军的伤亡将更大。我方和敌方都一样,上战场的不过是乌合之众的农民,在夜晚战场短兵相接,混乱中难免误杀友军。

    ——他们的据点,在六百码外的山丘上。

    确保高地优势是战场常识,但这次效果差强人意。山丘的中腹至平地长满茂密的山毛榉,遮蔽大部分视野。大炮和鹰铳*3的效果想必十分有限。

    3.Musket,一种前装滑膛长枪。

    抬起头,染上夕色的天空,云朵快速奔流。

    「全军向前。」

    蒙茅斯公爵如此指示,自身缓缓策马前进。

    强大的军队即无心的军队,蒙茅斯公爵如此想。历史早已出现过陆战的最佳解:首先以大炮互击,接着双方开枪射击,步兵在枪击中死亡的同时陆续推进。重要的是压下对死亡的恐惧,不让队伍溃散。拉近足够距离,就能逼退长枪兵的阵仗,让佩刀部队突袭。

    ——那片山毛榉林,有些碍事啊。

    若是有机会躲避敌军的炮击,就会兴起苟活的念头。以死为业的步兵,不需要对生的执着。该如何维持阵形呢?

    就在这个时候。

    「是炮击!」

    一名愚蠢的士兵高喊。毋须他多言,火药炸裂声响彻整片山毛榉林,飞来的炮弹深深埋进地面。

    蒙茅斯公爵往喷出的土烟瞄了一眼。

    「打不中的。」

    离山毛榉林还有三百码。不是移动式大炮能澈底发挥功效的距离。敌方指挥官被恐惧蒙蔽,慌乱下达炮击指令——蒙茅斯公爵确信。

    紧接着响起四声炮击,扬起的土屑洒脸。受到惊吓的马儿躁动起来,他连忙拉住缰绳。

    ——炮弹的落地点很近。

    终于理解这一点的同时,又响起士兵呼喊:

    「敌弹命中!两门大炮被毁!」

    不可能。发生了不可能的事。

    有经验的指挥官,会低空射击炮弹。与地面接近平行,攻击就会呈线状,只要射击方向正确,就能打进敌阵。但这么一来炮弹将很快落地,无法明确正中目标。

    也就是说,敌军是对空发射炮弹。稳定地让炮弹长距离直线飞行,攻击会呈点状,若是正好落地处没有敌军,就不构成威胁。

    能从距离三百码外将炮弹发射至目标,如此精确的炮击,在蒙茅斯公爵的常识中不存在。全英格兰、不,整个欧洲所有指挥官的常识中,都不存在。

    ——他用了什么魔法?

    蒙茅斯公爵放声大喊:

    「不要怯战!后退是死路一条!进到林中,我军就赢定了!」

    这并非虚张声势。在这个战场上,他们能以数量压制敌军。然而庞然的恐惧依然在他胸口逐渐膨胀。

    蒙茅斯公爵很快察觉到那份恐惧的真相。

    ——战争要改变了。

    在这样的距离完成如此精确的炮击,若这件事可能,用兵的根本将澈底改变。

    所谓的武力将以炮门数量定义。未来的战争会在听不见佩刀相交的剑击声中落幕。此时此刻,仅仅百人的敌军,正把战场的历史推向下一个时代。

    「不要乱了阵脚,我军是强大的!」

    然而如此呼喊的同时,蒙茅斯公爵自身正笼罩在将被击杀的恐惧中,不断颤抖。

    这个当下,奥斯卡也在发抖。

    ——我对战争一无所知。

    刚刚极其惊险,千钧一发。

    若是蒙茅斯公爵再晚一些进军,他就束手无策了。天一黑就看不见敌人,更看不见自己人。对于仰赖手旗做出炮击指示的奥斯卡军,等于失去耳目。

    「了不起。」阿兹说,「你完美计算出炮弹的弹道了吗?」

    奥斯卡哑着嗓子回答:

    「才不完美。不过堪用。」

    敌军的大炮还有五门。如果可以,希望再破坏两门。然而农民手动填弹很耗时。还能再发动的炮击,顶多一次或两次。必须计算敌军移动速度,做出没有偏误的发射指示。

    阿兹的嗓音,带着不像身在战场的沉着。

    「不过,一直盯着纸笔,是会错过其他事物的。」

    他指向天空。奥斯卡不禁顺着他的手望去。

    天色阴暗。太阳就要西沉,但就算是这样也太暗了。

    ——云。

    他们的头上密布着雨云。

    察觉这一点的瞬间,雨滴落在奥斯卡的鼻尖。小小水珠一滴接一滴落在大地,淋湿山毛榉林,同时淋湿了林中的大炮。雨水唰唰响着,如同沙堡崩坍的声响涌上地面。

    「还能击发吗?」

    「可以。不过打不中。」

    水分含量会影响火药品质。已经无法期望精确的炮击了。

    阿兹似乎轻轻地笑了。

    「你应该仰望天空。」

    奥斯卡摇头。

    「我的老师没见过海,但他比任何人都精确解读出潮汐起落的原理。」

    自己缺乏的,不是仰望苍穹的双眼,而是算计到偶发阵雨的智慧与知识。

    ——不过,也罢。

    不是什么事都尽如人意。但不是一切都失败了,至少破坏敌军两门大炮。

    「指示全军撤退。」

    接下奥斯卡的指示,阿兹交错举起两面手旗。

    「你也快逃吧。」

    「不,我不能逃。」

    「为什么?」

    「我们的领地不讨国王欢心。落荒而逃的印象太差了。」

    输,有输得漂不漂亮的分别。

    现在起,奥斯卡必须想办法输得漂亮一点。

    「你打算为国王而死吗?」

    「怎么可能。」

    「那么是为领主而死?还是领民?」

    奥斯卡半是自嘲地吁了口气。

    「太阳一定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

    「那又怎样?」

    「都是一样的。人生在世,受到无法逃脱的规则支配。」

    一面回答,他从搭在一边的梯子走下残旧的教堂屋顶。

    阿兹在雨幕里双手抱胸。并不悲伤,毫无畏战,真要说起来,总觉得他用兴味盎然的眼神注视着奥斯卡。

    「我有两个问题。」

    「是吗。不过没时间了,请你只问一个吧。」

    「你的那个公式,」阿兹的目光投向教堂采光窗:「为什么就读剑桥大学的你会用微积分?」

    他指奥斯卡计算弹道的公式。

    「我的老师称之流数法。」

    「两者本质一样。但你的记述不是牛顿式的流数法,而是莱布尼兹式的微积分。」

    奥斯卡轻轻叹了口气。因为阿兹的问题,实在可笑。

    英格兰的牛顿与德意志的莱布尼兹在同一时期发现了几乎相同的计算法,为了谁有资格以发现者留名一事争执不下。首先发现的人应该是牛顿,但他仅自己使用,并未公诸于世,这也是造成此一骚动的原因。

    「跟国家和大学无关,纯粹是因为莱布尼兹的记号比较好用。」

    做到的事一样,那当然用比较好用的那一个。要是剑桥大学知道了一定不是滋味,但战场无暇顾虑这些。

    「原来如此。那么,第二个问题。」

    「我真的没时间了。」

    若是敌方察觉我军弃战而逃,一定追杀过来。只能靠双脚逃跑的农民被骑兵从后方追击,将面临惨烈的损伤。

    奥斯卡仰头看着高挑的阿兹,堆起笑容。

    「谢谢你的帮忙,再来我自己应付。」

    说完,他转身背向阿兹。

    3

    蒙茅斯公爵感觉雨声打进了心里。

    ——得救了。

    这不是立于率领敌军十倍兵力战场上该有的心情。此刻恐惧缓解,安心感缓缓渗开。

    这份本能的松懈是阻碍。他必须猎杀敌军,至少找到指挥敌军的中心人物。若是放任不管,日后战场相逢会是难缠的敌人。如果将他纳入麾下最好,若不可行就杀了他。无论如何刻不容缓。但敌军难以捉摸,蒙茅斯公爵谨慎地保持阵形推进。

    不久,雨声的彼方传来骚动。最前线的士兵乱了阵脚。离山毛榉林还有约五十码。

    「怎么了?」他问,一名士兵回答:「是敌军,只有一人。他举着旗。」

    他望向士兵示意方向,林中走出一名年轻男子。他手中旗帜纹章特殊。由绿银组成的纵分割上头画着一只奇怪的鱼——这是紧邻多塞特西方的德文郡地方贵族托基男爵的家纹。

    年轻男子在步兵面前停下脚步,在长枪围绕下扬声道:

    「我是托基男爵罗宾逊.威尔斯之子,名叫奥斯卡.威尔斯。强烈期盼与蒙茅斯公爵会谈。」

    士兵又是一阵骚动。

    蒙茅斯公爵内心掀起隐隐动荡。

    奥斯卡.威尔斯——就是他吗?

    蒙茅斯公爵策马来到队伍前方。

    「指挥炮击的人就是你吗?」他在马上问道。年轻男子——奥斯卡放下了旗帜,在湿软土地单膝跪下,用有些生硬的动作垂下头。

    「是。托基军共百余名,都是我的心腹。」

    「你要投降吗?」

    「此役胜负已定。若是可以,希望您俘虏我。」

    蒙茅斯公爵低头望着眼前憔悴的青年。奥斯卡相当纤瘦,军用红色上衣对他来说似乎大了点。他的声音颤抖,就像将后脑勺向着自己似地深深低着头。

    「那个炮击,你怎么指挥的?」

    「我使用了公式。」

    「公式?」

    「我在剑桥学习自然哲学。距离三百码,一定让炮弹落在两英尺内的范围。」

    这是事实。这个男人的炮击精准度令人赞叹。

    「为什么你们没有加入我军?」

    「这是家父的指示。」

    「我就是在问你托基男爵的想法。」

    蒙茅斯公爵与国王的战争有许多面向。若是粗暴结论,就是新教与公教*4之战。

    4.天主教。

    国王在清教徒革命*5时期,流亡期间萌生了对公教的信仰之心。然而英格兰是新教国家,公教更是独裁象征——实际上,在议会树敌甚多的当今国王施政下确实如此。

    5.即一六四二至一六五一年间的英格兰内战。

    「公教的国王配不上这个国家,迟早失势。收留你的男人很清楚才对。」

    托基男爵罗宾逊.威尔斯。他自清教徒革命以来就一直支援新教,因此受到当今国王冷遇,没有理由投靠国王军。

    ——不,硬要说的话,唯有一个理由。

    那就是他早已预见此役蒙茅斯公爵将落败。

    奥斯卡依然低垂着头,答道:

    「家父怎么想,我不清楚。他是旧时代贸易商出身,应该曾经估错价,误判情势吧。」

    「你能为了我杀死你父亲吗?」

    「若是有必要。但家父已老,现在连踏出寝室都办不到。」

    「站起来。」

    蒙茅斯公爵命令道,奥斯卡缓缓起身。

    眼前是一张写满怯意的脸,就算苦苦哀求敌人也要活下去的表情。如此卑微凄惨的神情,蒙茅斯公爵并不讨厌。然而……

    「我要将你斩首。」

    佩刀尖端抵上他颈间,渗出的血被雨水冲刷流下。

    不知是伤口的痛楚、或是将死的绝望,奥斯卡痛苦地皱起脸。

    「两门大炮还不足以让我保命吗?」

    「我对你的评价确实很高。」

    对蒙茅斯公爵而言,此人的炮击是无论如何都想到手的利器。

    ——但是,你是奥斯卡.威尔斯。

    既然如此,我不能让你活着。

    自青年颈项流出的血,在沾染夕阳的雨水里呈现黑色。公爵的眼神望向那道深黑。

    「若你流着与我不同颜色的血,我们或许还能成为同路人。」

    蒙茅斯公爵收回了佩刀。

    接着大力挥下。

    ——啊,我要死了。

    领悟到这一点,奥斯卡感觉自己的心冷却了。

    打从一开始,这就是一场莽撞之战。养父确实讨厌当今国王,但对于蒙茅斯公爵的反叛,他断言「操之过急了」。区区地方领主就算投靠蒙茅斯公爵,国家中枢还是受到王室支配。革命要有所成至少再过几年,等国王与议会的关系完全破裂也不迟。这是养父的判断。

    因此托基领主选择站在当今国王这边。从零召集兵马,与蒙茅斯公爵一战。养父与当今国王的关系极差,一旦对方随便找个理由,轻易就会被剥夺爵位和领地。事到如今没必要假装忠心。

    然而他们只能率领仅仅百名民兵,打赢蒙茅斯公爵。阿兹说对了,养父送他上战场,打从最初就打算让奥斯卡为领地而死。

    这场战争,奥斯卡设定两个胜利条件。

    一是守住托基的领地。

    二是活下去。

    ——我与蒙茅斯公爵作战,然后活着被俘。

    输得够漂亮。他决定这是唯一的胜算。

    所以他才精心计算大炮弹道,展现战场上精确的长距离炮击,提升自己身价。为了战败后还能存活。他自认计划成功。对蒙茅斯公爵而言,炮弹轨道的计算应该很有价值。但这个男人不吃奥斯卡这套。

    ——这个世界,受到绝对性的规则支配。

    就像太阳一定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就像儿时,无论何时从那扇窗户望出,永远都不见太阳升起。

    能做的事都做了。在绝境如履薄冰,奥斯卡从未舍弃希望。但如今,死亡直逼眼前。

    ——我解读错这个世界的规则了。

    即使自认清楚解读了,一定还有疏忽之处。

    这是常有的事。身为科学家——自然哲学家,就会不断反复经验的常态。思考、设立假说、想出实验方法,做好完全准备,还是得不出想要的结果。若是逃避这不如人意的结果,有违科学家的原则。

    蒙茅斯公爵挥下他高高举起的佩刀。如同接受不如预期的实验结果,奥斯卡接受自己的死亡。

    就在这时候。

    ——影子?

    不,那像是鞭子。

    奥斯卡的身后飞来一道细长的黑色存在,一缠上蒙茅斯公爵的佩刀,刀刃旋即消散。在奥斯卡眼中就像燃烧。如同对纸片点火,瞬间化作烟雾灰烬,丧失大半质量,佩刀的刀刃如烟尘般消失了。

    ——是足以融化钢铁的强酸吗?

    但他想不出有什么反应能造成如此迅速的变化。连剑桥都不知道的新药剂吗?或许太过惊愕,蒙茅斯公爵僵着脸,盯着失去刀刃的佩刀。奥斯卡同样无法挪开视线。

    「看来争取到一些时间了。」

    背后传来声音——是阿兹.泰尔斯。

    奥斯卡猛地回头。费多拉帽的帽沿遮住阿兹双眼,但他嘴角带着微笑。肌肤在暮时雨云下依然白皙,唇瓣却在幽暗中泛着奇异的黑。

    马匹嘶叫。是蒙茅斯公爵的坐骑。那匹马无视骑手意志,退到长枪兵后方。终于回过神,蒙茅斯公爵呐喊:

    「杀了他们!突击!」

    士兵一齐刺出长枪。然而枪尖完全无法触及奥斯卡。从阿兹脚边伸出,如影如鞭又如飞溅墨水般的异物向四方延伸,缠上长枪,轻碰士兵,触及之物无一幸免,全归于尘土。钢铁、木材、人类,崩坍消散。

    「我的第二个问题。」

    阿兹缓缓步向敌军,转身背对他们,直直注视奥斯卡说:

    「科学家,有欣然受死的理由吗?」

    奥斯卡无法回答。

    事实上,他甚至没听清楚他问了什么。

    ——发生了什么事?

    这明显是异质的事态,连拟定假说都无法的现象。眼前的一切,颠覆他此生信奉的物理法则世界观——超脱了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PRINCIPIA)。

    奥斯卡发现不知不觉之间,自己的嘴角拉扯出微笑的形状。

    ——这是何等美丽的未知啊。

    这份兴奋,就像第一次接触到地动说,就像在考察光的性质是粒子或是波动,就像将几何学的复杂计算,透过流数法置换为简单公式时的感慨。

    ——阿兹,你究竟是什么?

    蒙茅斯公爵嘶哑的呐喊传来。

    「是恶魔!杀了他!」

    一支长枪贯穿了阿兹的身体。

    两支、三支,刺上来的长枪愈来愈多。

    四周传来叫声。刺出长枪的人发出了宛如自己被刺伤的惨叫。

    阿兹的嘴角一直带着笑意。他往这里踏来一步,穿过他身体的长枪就如烟般消失。

    好像要讲悄悄话,阿兹弯下身,唇瓣凑近奥斯卡耳边。

    「我也不喜欢滥杀,走吧。」

    不,他的唇凑上的,不是耳边,而是奥斯卡的颈项——他往伤口流出的血,轻轻舔了一下。他的舌头冷冰冰的。

    下个瞬间,阿兹的背上生出一双翅膀。是黑色的翅膀,比鸟的羽翼还要锐利,就像蝙蝠的翅膀。

    ——恶魔。

    不对。不要随便为连假说都还没有的未知命名。奥斯卡告诫自己。

    士兵们动也不动,害怕地僵在原地。蒙茅斯公爵下了马,从茫然呆站着的士兵手里抢下长枪。但当他刺出长枪,阿兹已经抱着奥斯卡,往湿软的地面一蹬。

    转瞬间地面远离,树林消逝,蒙茅斯公爵和千名士兵抛在天边。如同豆子般微小的他们软弱无力。奥斯卡因突如其来的飞升感到晕眩,在阿兹的臂弯中轻轻甩了甩头。

    阿兹不断向上飞。奥斯卡已无法辨别战场与其他土地。雨云逼近眼前,不久视线模糊。变得好冷。奥斯卡颤抖起来,却不是因为寒冷。

    ——我现在身在云里。

    有史以来,多少人梦想着飞上天空?

    奥斯卡见过很多扑翼机的草图。不久前,义大利的学者还在论述利用真空飞行船的可能性。但是——撇开可信度极低的传说——至今应该尚未有人类飞上空中。滑翔或许还有,但靠自己升上天空、碰触到云朵的人类,一个也没有。他如此深信。

    ——但是,阿兹……

    对这个未知的存在而言,飞翔似乎不是特别之举。

    他究竟用什么方式得到浮力?仔细一看,他的翅膀并未拍动,甚至没有展开,而是自他的手臂外侧温柔包裹着奥斯卡。使用比空气还轻的气体,也能得到同样的现象吗?

    不久,奥斯卡在阿兹的臂弯中,突破了云层。

    染上鲜明夕阳的天空,奥斯卡就身在其中。仰望天顶,东侧的天空已是深深的蓝,星辰闪烁。西方的天空愈往下就愈是泛白,渐渐渲染黄色往红色的渐层。地面看来如此不祥的漆黑雨云,由上往下望却是美丽的红与紫。

    「要飞到多高?」他问。阿兹指向西方的天空。

    比黄昏的天空还更明亮之处。但那里已经不见太阳,那巨大的天体没入地平线。

    阿兹继续往上飞升。紧接着。

    ——啊。

    出乎意料的光景,让奥斯卡不禁屏息。

    地平线的阴影出现了光的粒子,逐渐膨胀,泛起圆光。

    慢慢地、慢慢地,太阳从西方天空升起。

    那不是如同阿兹.泰尔斯的未知,就只是再理所当然不过的物理现象:地球是圆的。落日,是太阳隐身在地球阴影的现象。但一旦观测者改变位置——比方说疾速上升,就见得到隐藏在地球阴影的太阳。原理上,就跟跳起来就可以看见墙的另一头一样。

    ——我……

    凝望着西升太阳的视野,突然模糊了。

    热泪自奥斯卡的眼中盈出。

    ——我差点连这种程度的事都不晓得,就这样死去了吗?

    这是知地道动说与天体运行的基础,就轻易想得到的事。

    阿兹又问了一次:

    「科学家,有欣然受死的理由吗?」

    奥斯卡拭去眼角的泪水,答道:

    「目前为止,从没发现过。」

    这世界上还充满了未知。

    但人类知道如何将未知化为已知的方法。

    ——只要不放弃思考就可以了。

    若停止思考意味着死亡,我们就必须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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