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是这样的内容……虽然表达方式有出入,但内容其实差不多。很难想象是两名不同人物同时作了水晶花和嘲笑蛙的梦。而且,「Dream In Darkness」还很谨慎地晚了一天发文。顺带一提,史蒂芬是「莉莉」小姐已经死去的爱犬。光是这样的文章内容,印出来的就有几十张。据说原本应该更多才对,只是没有全数列印出来。「深沉黑夜下的梦境」逐渐有一些偏耽美或血腥风格的文章,把两篇内容大同小异的文章并排在一起,让人看了有点不舒服。
「跟原本的网站一模一样的复制网站。虽然严格说起来还是不同就是了。一般而言,镜像网站是为了赚取浏览人次,特地做出跟企业等官方网站一模一样的假网站。像社群网路游戏等官方的情况,有时只是稍微更新一下游戏活动的情报,也会瞬间涌入大量浏览人次,甚至多到让伺服器瘫痪变得看不到网站。这种时候若是有镜像网站存在,就算官方网站打不开,也可以浏览到相同的情报。透过分散浏览人次的方式来缓解问题,这样的做法并非只有坏处,在过去漫画家或名人也会自己弄一个镜像网站。近年来,伺服器都会自动建立镜像数据,所以这不是触法的行为。会牵扯到著作权的,是粉丝自行创设的那种镜像网站。为了规避法律问题,通常会使用『某某游戏集中讨论区』这种看起来很随意的网站名称,明示网站内容多数引用自官方网站,然后再加上原创的攻略情报和意见。包括网站整体的设计在内,这类镜像网站并不会彻底抄袭官方网站的内容。这个『Dream In Darkness』也是透过窜改原文的方式,来试图规避著作权的问题。这种钻漏洞的行为相当恶劣。」
「我只是把网志当成记录自己梦境的地方而已。起先我也不知道有人抄袭自己的文章,是朋友发现了这个『Dream In Darkness』之后告诉我的。每当我写了新的梦境日记,这个网站就会在隔天下午两点上传相同的内容。我真的觉得很不舒服,所以还写了电子邮件给网站管理人『旭怪真』,但对方完全不理不睬,还把我的Twitter账号加入黑名单。」
「愈是妄自菲薄的人,发现有人在他的Facebook或Twitter合计按了十次左右的『赞』或『喜欢』之后,有时就会害怕得封锁对方呢。其实对方也只是认为有人按赞的话,当事人应该也会觉得开心,所以才连『早安』或『晚安』的贴文都按赞。要是转推或文章分享数达到几千、几万次,他们甚至会吓得把账号设定成私密账号。嘴上说着网路无国界,但只要自己的世界稍微拓宽一些,就会马上止住脚步的懦夫——『莉莉』小姐害怕的不是『Dream In Darkness』或『旭怪真』,她恐惧的是自己的影子——不对,应该说是自己的恶梦。她其实不认为有人在背后管理『Dream In Darkness』。比起『旭怪真』,我反而觉得告诉她这个网站的朋友更不妙。既然对方都把文章改写过了,一般情况下应该不会搜寻到他的网站才对。把这件事告诉『莉莉』小姐的那位朋友,已经超过多管闲事的程度,可以说是轻微的霸凌行为了呢。告诉她这种事,没有半点帮助。」
「我当初接到的委托,是『「Dream In Darkness」这个网站的存在让人很不舒服,请你想想办法吧』。所以,就算『深沉黑夜下的梦境』因为其他原因衍生出炎上事件也跟我无关呀!抄袭是不对的!被抄袭的那本书的作者,一定也觉得很不舒服吧!而且,我已经用『胡桃麻糬』的身份,跟『旭怪真』变得要好了呢!生意跟友情是两码子事!接下来,『深沉黑夜下的梦境』将会变成真正的恶梦网志。发现令人作呕的跟踪狂出现时,要是把这一切都删除、舍弃,不就能圆满收尾了吗!」